发布时间:2011-08-29 作者:博建行政
浙江台州出台限购令购二套房需1年纳税证明
(广州日报)浙江省台州市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楼市限购措施,浙江省二、三线城市限购由此拉开序幕。
台州市发布的通知强调,全市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市区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在市区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通知明确,家庭拥有住房数量指房屋权属登记在家庭成员名下及已进行合同备案的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通知指出,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前,可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家庭住房情况核查申请;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提供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提供有关材料、证明、信息;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证明、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核验购房人的有关材料、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通知规定销售商品住房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审核,在受理房屋登记申请时,应核验购房人的有关材料、证明;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都市快报)浙江11个地级市中,执行限购政策的城市数量,将从6个增加到7个。
对 在市区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自 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从限购政策的内容来看,限购范围与“国八条”基本一致: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居民、已有1套及以上的非当地居民、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保纳税证明的居民,暂停购房。
这意味着,台州将成为自住建部公布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以来,浙江首个施行限购令的二三线城市(地级市)。
对哪些二三城市实施限购,住建部曾给出五大标准,并建议符合两条者就纳入限购范围。
这 五大标准包括: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处于房价涨幅前列的城市;二、将省内所有城市今年6月份的住宅价格与去年底的住宅价格做 一个比较,其中涨幅较高的二三线城市;三、今年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城市;四、位于已限购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外地人购房比例较高的城市;五、群众对 当地房价反应强烈,认为调控政策执行不力或不到位的城市。
此前,快房网观察员曾对台州楼市进行过调查。调查显示,在未限购的地级市中,台州 近期的住宅成交量比较稳定,但房价水平相对较高。根据台州房地产管理处公布的数据,台州6月共签约新房(住宅)2163套,总面积为218417.86平 方米,总金额26.3565亿元,成交均价11028.368元/平方米。单从成交套数来看,与5月份的2200套相差不多。
另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数据显示,今年6月台州住宅样本均价9949元/平方米,去年12月住宅样本均价9761元/平方米,涨幅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