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4-19 作者:博建行政
阳台、飘窗如何计算面积?房屋公摊系数最大不超过多少?最近有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咨询房屋测绘知识。为此,本报联手长沙市住建委房屋产权监理处,集中解答市民关注的房屋测绘热点问题,也欢迎市民参与热线。咨询热线:0731-84662176(产权知识);0731-84779010(二手房交易);0731-84662683、0731-84662161(测绘知识)。
1.居住建筑阳台的面积如何计算?
答:1.未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一半建筑面积;2.封闭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特别提醒:阳台顶盖高度超过两个自然层或无顶盖,阳台不计算面积。
2.套内花园如何计算?
答:住宅建筑中属于一户专有的类似于阳台的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均视为阳台,按阳台规定计算建筑面积。特别提醒:公共的空中花园不计算建筑面积。
3.凸窗的面积如何计算?
答:1.落地凸窗(即飘窗,下同),凸窗高度≥2.2米,计算全部建筑面积。2.非落地的凸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4.成套房屋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以及套内使用面积的区别?
答: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特别提醒:套内自有墙体计入套内使用面积;套与套之间、套与共有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均为共有墙体,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5.共有建筑面积包括哪些?
答:幢内电梯井、楼梯间、管道井、垃圾道、配电间、水泵房、屋顶梯间、电梯机房、屋顶水箱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技术设备层等为本幢房屋服务的公共部位。房屋外墙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特别提醒,以下部分为共有建筑面积但不分摊给本栋或本小区业主: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库等。
6.分摊系数有没有规定最大不能超过多少?
答:国家房产测量规范或是湖南省建设厅关于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文件中都没有对分摊系数大小进行规定。分摊系数=共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系数的大小与本栋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的大小有关,没有固定的限制值。
7.物管用房、地下室是不是作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给本栋业主?
答:1.物管用房: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它是根据项目总建筑面积进行一定的比列配置的,未将其计入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范围,不分摊给本栋业主。2.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车棚、车库不计入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范围,不分摊给本栋业主。
8、对测绘成果有异议如何处理?
答:业主可带上相关资料向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二级机构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测绘鉴定科(地址:马王堆中路248号房产交易大楼615室)进行咨询和核实,如仍有疑议,还可向湖南省房协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面积司法鉴定(地址:韶山北路338号华盛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