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楼市仍在收紧 行政性调控短期内或难取消

发布时间:2013-11-25     作者:博建行政

  新华网武汉11月24日电 (记者徐海波)近日广州、武汉等城市陆续出台进一步调控措施,延续了三中全会前北上深等城市加码行政调控手段的特色。业内人士表示,年底“突击”调控将带来楼市短暂的降温,而行政性调控短期内或难以退出,市场化调控体系还有待逐步建立。


  楼市政策持续加码 行政性调控色彩仍浓


  22日,武汉市召开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并公布了七条楼市调控措施,从外地人限购升级、保障房建设提速、加强土地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等6个方面升级调控,被称为“汉七条”。


  武汉市明确提出将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从即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在本市纳税或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从原来的1年调整为2年,并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同时,“汉七条”提出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抓紧研究调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18日,广州市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将外地购房者社保缴存年限由1年延至3年,同时,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提高至七成。


  更早的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也先后收紧了调控措施。从10月11日,深圳推出“深八条”,到11月8日,上海推出“沪七条”,加上广州,一线城市已全部出台加强楼市调控的政策。


  纵观本轮调控,仍然突出“限贷、限购、限价”的传统措施。在限贷方面,深圳、上海、广州均将二套房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到七成。在限购方面,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均提高了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门槛”。


  在限价方面,北京提出年底之前,大幅涨价楼盘不予批准预售,并力推自住型商品房,将确保两年供应7万套,占市场供应量一半。武汉也提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调控目标压力巨大 被迫加码楼市政策


  虽然十八届三中全会没有提及“房地产调控”,并强调淡化政府对市场的过分干预,但为何一、二线城市不约而同地加码“行政调控”?业内专家表示,这缘于今年前10个月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带来房价过快上涨,一些城市完成调控目标的难度加大,不得不紧急采取措施。


  国家统计局1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当中,新建的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有69个,仅温州一地下降。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价格均同比上涨超过了20%。21个城市房价涨幅高于10%,还有26个城市涨幅在8%-10%之间。


  今年初,全国30多个城市制定了房地产调控目标。大部分城市明确提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而统计显示,过去3年各城市居民实际收入增幅多在8%-9%,个别城市达到10%,少数城市涨幅低于8%。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从目前的市场看,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超过10%的一些大中城市,完成年度调控任务非常困难,一些涨幅在8%-10%之间城市,完成年度调控任务的难度也很大。


  武汉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最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能够快速见效的还是这种传统的调控措施,希望以此稳定市场预期,并限制一部分购买力量,达到给房价降温的效果。


  短期内或难取消 行政调控仍将持续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轮地方收紧调控,已由一线城市蔓延到二线城市,预计还有价格上涨较快的城市跟进,出现一波多城市调控收紧局面,年末楼市可能因政策基调的从紧而转入平淡,全国整体房价涨势可能有所放缓。


  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指出,陆续出台的加码调控政策,给楼市最大的影响在于购房者转向短期观望,稳定了市场预期,给市场传递了一种坚持楼市调控不动摇的姿态。房企也会放慢推盘速度,商品房成交量也就跟着放缓,调控房价效果就达到了。


  不过也有市场人士担心,目前的所谓调控新政策,仍然是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只是将部分购房需求进行了延后,但这些需求始终会释放,影响房价上涨的因素依然存在,后期市场还有可能重新反弹。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说,突击式、运动式的调控会打乱市场秩序,造成市场的恐慌,加剧供需矛盾,带来市场的紊乱。


  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中,要想完全依靠市场化措施完成调控目标确实比较困难。武汉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尽力通过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加大土地出让和保障房供应等市场化措施来调控楼市,但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短期内还得采取限购限贷限价等行政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