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13 作者:博建行政
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关键之年,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在基层全面落地实施,今年底前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获悉,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纳入国务院办公厅年度专项督查台账,明确由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协调,国土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专项督查结果报国务院,同时向省级人民政府反馈,工作进展缓慢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或约谈问责。为此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专项督查方案》。
根据方案,督查目的是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实施,今年底前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督查范围是31个省区市所有市县。督查重点主要包括各级不动产登记工作计划推进和出台文件情况,重点督查工作计划是否有效落实、出台文件是否依法依规;市县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重点督查机构建设是否到位、资料移交是否到位、资金保障是否到位。7至9月为地方自查阶段,10至12月为督查实施阶段。督查组将对工作进展缓慢或工作难度较大省份开展重点督查。2017年1月10日前,督查组将提出工作不力或不作为地区清单和建议问责名单。2017年1月15日前,形成专项督查情况报告按程序报送国务院同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