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月缴存不得超1678元 不得低于100元

发布时间:2008-05-13     作者:博建行政

       据记者12日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的信息,2008年度长沙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6992元。同时,按对应比例测算,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均不得超过839元,即月缴存额不得超过1678元。此外,为维护低收入职工合法权益,凡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低于50元的,按50元计算,即月缴存不得低于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