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严禁擅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

发布时间:2011-05-13     作者:博建行政

   记者12日从国土资源部新闻发布会获悉,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要防范和杜绝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维护良好的管地用地秩序。


  公租房面积应控超60平方米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指出,目前一些地方在落实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任务时,出现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企业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及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等倾向性问题。为此,《通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供地,维持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及时供应,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核绿色通道。


  同时,严格控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以有限的土地资源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


  严查“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建设行为,未经国土资源部批准,一律不得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严格规范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兴建保障性住房行为,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已建、已售“小产权房”用地不得受理其土地登记,不得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已查清是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的,应一律停建停售,依法依规分类调查处理。据悉,5月底,国土资源部将以保障房供地为重点开展抽查。


  记者12日还从国土资源部新闻发布会获悉,国土资源部近日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要求积极发挥招拍挂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中的作用,完善商品住房用地预申请制度、土地交易平台、土地出让合同,积极探索招拍挂出让方式创新,保持低价平稳合理调整。《意见》要求,在公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划拨用地时,一并向社会公示申请用地单位,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住房供地21.8万公顷


  记者12日从国土资源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为21.8万公顷,约为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地量的2倍。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占78.6%。


  与去年的计划供应量和实际供地量相比,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分别增加18.5%和72.6%。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是17.13万公顷,占比78.6%,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供应7.74万公顷,占比35.5%。


  据初步测算,今年中央下达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实物建房用地需求近4万公顷。目前,各地已按照中央分解下达的任务和供地能力安排了计划,并通过加大土地供应量等方式及时供地力促按时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