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6-14 作者:博建行政
据新华社电 陕西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12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租售管理,规范车位、车库租售价格行为。6月起,对具有独立产权的车位、车库出售应与商品住房相同,销售价格涨幅应低于当年本地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水平。
据了解,这是陕西省政府部门首次采取措施将车库和车位纳入房地产调控。从今年6月起,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的租售列入房地产市场调控内容,对具有独立产权的车位、车库出售应与商品住房相同,预(销)售、价格备案等相关内容一并纳入房地产市场监管,销售价格涨幅应低于当年本地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水平。